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其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下设广播电视学系、新闻学系、广告学系、出版与文化系4个系, 拥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5个本科专业。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坚持培养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基础知识和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具有播音、主持节目和采访、写作、编辑、制作新闻的能力,专业素养、艺术素养和文化素养并重,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结合,艺术感觉与现代传播技术融合,具有自主创新精神和先进传播理念,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音像制作公司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党政机关、各类大型企业、社区等从事播音、主持、新闻传播、文化传播、宣传公关、媒介管理公关等各项工作的语言传播复合型人才。
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河北:播音与主持艺术212.52分;
河南:播音与主持艺术文科316.4分,理科297.68分;
湖南:播音与主持艺术235.12分;
重庆: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分204.96分(投档分220.072285分);
四川:播音与主持艺术投档分259;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4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专业要求:热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普通话好,表达能力强;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4、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4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本文来自网络投稿,仅供学习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抄袭侵权/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762202553@qq.com反馈,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