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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怎么考
报名参加海关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 从业资格的; 3.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海关依法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 的; 4.曾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报考海关的详细流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5日至1990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全国海关招考职位要求具备本科以及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学历的,必须同时具备学历以及相应的学位。招考职位对外语等级证书或者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上证书或成绩要求,报考人员应于录用后报到时提供,报名时承诺能提供但录用时未能提供者,将视为报考时提交虚假信息被取消录用。
全国海关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考海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考海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中国政府网等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考海关联系,招考海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以及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8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