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不够,需尽快取得,否则不能毕业,创新学分的获得途径如下:
一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校区、学院、学生会、校团委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等。
二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⒈ 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大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
⒉ 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⒊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
⒋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
⒌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⒍职业资格:获取计算机及软件资格、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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