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行平行志愿,是指山东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成绩所在批次同时填报12个平行院校志愿。院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讲同一科类的考生的高考总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在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在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能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的风险。但也不能完全化解现行录取体制下填报高考志愿的所有风险。“平行”不等于“平等”,在填报平行志愿时,首先要自我定位,之后再选择院校和专业。
为了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同一批次志愿中,院校之间要有坡度。把握这一坡度的关键,在于清楚了解院校往年的录取平均分、专业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位次等等,它可以帮助考生大致了解该学校在考生中的定位并把自己的高考成绩和之对应。一般来讲,12所院校的坡度应根据“冲一冲”、“守一守”、“保一保”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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