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全国海关公务员,应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列明的相应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向招录海关咨询,以招录海关解释为准。
二、全国海关招录职位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同时具备与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除招考简章中特殊说明外,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应以应届学历及该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应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及该学历对应专业报考。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合格,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四、报考海关缉私警察职位(已在招考简章中注明,请各位考生注意区分)的人员还应符合《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报考其他注明“适用体检特殊标准”职位的人员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关于填报报名信息的要求:
(一)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请先向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应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报名时将影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交报考海关。
(三)学习经历请从高中阶段填起,应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规范称谓为准)、研究方向(填写规范简称,本科可以不填此项)、学历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详细填写,如“管理学硕士”、“法学学士”等)、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7项内容。
(四)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工作单位、机构隶属、职务、主要工作职责等5项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应至少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5项内容。
(五) 奖惩情况应至少注明:曾获得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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