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二时辰的来历
在中国古代,人们所使用的时间是按照时辰来计算,一天共有十二个时辰,这十二个时辰分别是子时、丑时、寅时、卯时、辰时、巳时、午时、未时、申时、酉时、戌时、亥时,对应十二地支。
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十二时辰正式产生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时实行过一次太初改历,十二时辰就是由当时的改历学家提出的。十二时辰起源于春秋时期,当时人们已经有了以太阳方位计算时间的方法。
十二时辰自春秋时期所被人意识到,当时的人们主要是看太阳的方位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在当时十二时辰的每个时辰叫做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食、日入、黄昏、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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