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里面a3怎么设置成a4
以WPS 2019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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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羽毛球赛,要准备些什么东西?还有一些相关的规则呢
1. 球场
1.1 球场应是一个长方形,如图A(规则1.5除外);根据图中所示尺寸,用宽40毫米的线画出。
1.2 场地线的颜色最好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辨别的颜色。
1.3.1 测试正常球速区域的4个40毫米x40毫米的标记(规则4.4),应画在单打发球区边线内沿,距端线530毫米和990毫米处(如图B、C)。
1.3.2 这些标记的宽度均包括在所画的尺寸内,即距端线外沿530毫米至570毫米和950毫米至990毫米。
1.4 所有场地线都是它所确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1.5 如果面积不够画出双打球场,可画一单打球场,如图D;端线亦为后发球线,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规则2.2)应放置在边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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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柱
2.1 从球场地面起,网柱高1.55米。网柱必须稳固地同地面垂直,并使球网保持紧拉状态,如规则3所述。网柱如图A所示,应放置在双打的边线上。
2.2 如不能设置网柱,必须采用其他办法标出边线通过网下的位置。例如,使用细柱或40毫米宽的条状物固定在边线上,垂直向上到网顶绳索处。
2.3 在双打球场上,不论进行的是双打还是单打比赛,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均应置于双打边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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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球网
3.1 球网应是深色、优质的细绳织成。网孔方形,各边长均在15-20毫米之间。
3.2 网上下宽760毫米。
3.3 网的顶端用75毫米的白布对折而成,用绳索或钢丝从夹层穿过。白布边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3.4 绳索或钢丝须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能牢固地拉紧并与网柱顶部取平。
3.5 球场中央网高1.524米,双打边线处网高1.55米。
3.6 球网的两端必须与网柱系紧,它们之间不应有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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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羽毛球
羽毛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用它们混合制成。只要球的飞翔性能与用天然羽毛和包裹羊皮的软木球托制成的球的性能相似即可。
4.1 一般式样
4.1.1 羽毛球应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
4.1.2 羽毛长64毫米至70毫米。但每一个球的羽毛从托面到羽毛尖的长度应一致。
4.1.3 羽毛顶端围成圆形,直径为58毫米至68毫米。
4.1.4 羽毛应用线或其他适宜材料扎牢。
4.1.5 球托直径25毫米至28毫米,底部为圆形。
4.2 羽毛球重4.74克至5.50克。
4.3 非羽毛球制成的球
4.3.1 用合成材料制成裙状或羽毛。
4.3.2 球托如规则4.1.5所述。
4.3.3 尺寸和重量同4.1.2、4.1.3和4.2;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可允许不超过10%的误差。
4.4 球的检验
4.4.1 验球时,站在端线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击球,球的飞行方向须与边线平行。
4.4.2 一个具有正常速度的球,应落在离对方端线530-990毫米之间的区域内。
4.5 非标准球
只要球的一般式样、速度和飞翔性能不变,经有关国家组织批准,可以变通以上条款。
4.5.1 由于海拔或气候等条件不宜使用标准球时。
4.5.2 如情况特殊,必须更改才有利于开展比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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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球拍
5.1 一把球拍的各部分如规则5.1.1至5.1.7所述,各部分的规格要求如图E所示。
5.1.1 球拍由拍柄、排弦面、拍头、拍杆、连接喉组成整个框架。
5.1.2 拍柄是击球者握住球拍的部分。
5.1.3 拍弦面是击球者用于击球的部分。
5.1.4 拍头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围。
5.1.5 拍杆通过规则5.1.6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5.1.6 连接喉(如果是这样的结构)连接拍杆与拍头。
5.1.7 拍头、连接喉、拍杆和拍柄总称拍框。
5.2 拍框总长度不超过680毫米,宽不超过230毫米。
5.3.1 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串过拍头十字交叉或其他形式编织而成。变质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部分。
5.3.2 拍弦面长不超过280毫米,宽不超过220毫米。
5.3.3 不论拍弦用什么方式拉紧,规定拍弦伸进连接喉的区域不超过35毫米,连同这个区域在内的整个拍弦面长不超过330毫米。
5.4.1 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和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尺寸和位置应合理。
5.4.2 不允许改变球拍的规定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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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备的批准
有关球拍、球、设备以及试制品能否用于比赛的问题,由国际羽联作出裁决。这种裁决可由国际羽联主动作出,或根据对其有切身利益的个人、团体(包括运动员、设备厂商、国家组织及其成员)的请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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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运动员
7.1 “运动员”系指所有参加比赛的人。
7.2 双打比赛以两名运动员为一方,单打比赛以一名运动员为一方。
7.3 有发球权的一方叫发球方,对方叫接发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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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掷挑边器
8.1 比赛前,双方应掷挑边器。嬴的一方将在规则8.1.1或8.1.2中作出选择。
8.1.1 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8.1.2 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
8.2 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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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计分
9.1 除非另有商定,一场比赛以三局两胜定胜负。
9.2 只有发球方才能得分。
9.3 双打和男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5分的一方胜一局。
9.4 女子单打(规则9.6的情况除外)先得11分的一方胜一局。
9.5.1 13平或14平(女子单打9平或10平)时,先获得13分或14分(女子单打9分或10分)的一方,可以选择“再赛”或“不再赛”。
9.5.2 这一选择只能在规定分数第一次出现,下一次发球发出前作出。
9.5.3 13平(女子单打9平)时不选择“再赛”,在14平(女子单打10平)时先获14分(女子单打10分)者仍可选择“再赛”。
9.6 选择“再赛”后从“0比0”开始报分,先获(规则9.6.1至9.6.4)再赛分数的一方胜该局。
9.6.1 13平再赛5分;
9.6.2 14平再赛3分;
9.6.3 9平再赛3分;
9.6.4 10平再赛2分。
9.7 下一局开始时由上一局的胜方先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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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交换场区
10.1 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10.1.1 第一局结束;
10.1.2 第三局开始前;
10.1.3 第三局中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领先的一方得分为11分一局的6分或15分一局的8分时。
10.2 运动员未按规则10.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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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球
11.1 合法发球
11.1.1 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11.1.2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规则11.4)。
11.1.3 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11.1.4 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如图F)。
11.1.5 发球开始(规则11.2)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11.1.6 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11.2 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11.3 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11.4 一旦发球开始(规则11.2),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11.5 双打比赛,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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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单打
12.1 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2 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3 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12.1和12.2的规定站位。
12.4 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12.5.1 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12.5.2 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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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双打
13.1 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13.2 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
13.3.1 自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然后由接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13.3.2 自发球被回击后,运动员可以从网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击球。
13.4.1 接发球方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方得一分,原发球员继续发球。
13.4.2 发球方违例或应球触及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原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双方均不得分。
13.5.1 每局开始首先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3.5.2 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
13.5.3 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使用于他们的同伴。
13.5.4 如有再赛,则以该局本方总得分,按规则13.5.1至13.5.3的规定站位。
13.6 发球必须从两个发球区交替发出(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7 任何一局的首先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由该局首先接发球员发球,然后由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发球,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再由,另一对手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
13.8 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顺序错误和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连续二次接发球(规则14和16的规定除外)。
13.9 一局胜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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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球区错误
14.1 以下情况为发球错误∶
14.1.1 发球顺序错误;
14.1.2 从错误的发球区发球;
14.1.3 在错误的发球区准备接发球,且球已发出。
14.2 发球区错误的处理;
14.3 如果因发球区错误而“重发球”,则该回合无效,纠正错误重发球。
14.4 如果发球区错误未被纠正,比赛也应继续进行,并且不改变运动员的新发球区和新发球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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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违例
15.1 发球不合法(规则11.1);
15.2 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
15.3 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5.4 比赛时∶
15.4.1 球落在球场界线外;
15.4.2 球从网孔或网下穿过;
15.4.3 球不过网;
15.4.4 球碰屋顶、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15.4.5 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
15.4.6 球触及场外其他人或物体(由于建筑物的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组织可以指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国家组织有否决权);
15.5 比赛时,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不在击球者网的这一方(击球者击球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
15.6 比赛进行中∶
15.6.1 运动员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网或网的支撑物;
15.6.2 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妨碍对方或使对方分散注意力;
15.6.3 妨碍对方,如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15.7 比赛时,运动员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
15.8 比赛时∶
15.8.1 击球时,球夹在和停滞在拍上紧接着又被拖带;
15.8.2 同一运动员两次挥拍连续击中球两次;
15.8.3 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
15.8.4 球触及运动员球拍后继续向其后场飞行;
15.9 运动员严重违反或一再违反规则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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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重发球
有裁判员宣判“重发球”,用于中断比赛。
16.1 遇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16.2 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16.3 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16.4 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16.5 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应重发球。
16.6 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决定时,应重发球。
16.7 “重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规则14的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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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死球
下列情况为死球∶
17.1 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7.2 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
17.3 球触及地面;
17.4 “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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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8.1 比赛从第一次发球起至比赛结束应是连续的(规则18.2和18.3规定除外)。
18.2 下列比赛中,每场比赛的第二局第三局之间应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
18.2.1 国际比赛项目;
18.2.2 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
18.2.3 在所有其他的比赛中(除非该国家组织预先公布不允许这一间歇)。
18.3 遇有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如果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续赛时由该分数算起。
18.4 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或接受场外指导而中断比赛。
18.5.1 比赛时不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规则18.2和18.3的规定除外)。
18.5.2 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场地(规则18.2所述除外)。
18.6 只有裁判员能暂停比赛。
18.7 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8.7.1 故意引起比赛中断;
18.7.2 故意改变球的速度;
18.7.3 举止无礼;
18.7.4 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18.8 对违反规则18.4、18.5或18.7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
18.8.1 警告;
18.8.2 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
18.8.3 对严重违反或屡犯者判违例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18.9 未设裁判长时,竞赛负责人有权取消违反者的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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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裁判职责和申述
19.1 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19.2 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19.3 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11)。
19.4 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19.5 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19.6 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19.7 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19.8 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19.9 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19.10.1 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19.10.2 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19.11 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19.12 裁判员应记录与18条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19.13 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wnba赛程持续到几月
从现在出的赛程表来看,一直持续到九月初。
国家女子篮球联盟(英语:Women's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简称WNBA),是美国NBA主办的职业女子篮球联赛,成立于1996年。这与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NBA)十分相似。WNBA于1997年举办第一届,每年5月-8月期间进行常规赛,9月进行季后赛。
麒麟杯多大
尺寸高4.5cm宽8.6cm。
麒麟杯是一项每年一度在日本举行的足球锦标赛,赛事由麒麟啤酒主办,参赛球队来自世界各地的球会或者国家队,而日本国家足球队必定成为每届赛事参赛球队之一。
捷报全面及时报道麒麟杯联赛,日本,捷克等诸强最新动态,同时也包括麒麟杯赛程、积分榜、麒麟杯视频直播尽在捷报比分网。
篮球的比赛规则有哪些?
篮球规则第1条 定义
第二章 尺寸和器材
篮球规则第2条 球场尺寸
篮球规则第3条 线条及其尺寸
篮球规则第4条 器材
第三章 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篮球规则第5条 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
篮球规则第6条 主裁判员的权力
篮球规则第7条 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篮球规则第8条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
篮球规则第9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篮球规则第10条 计时员的职责
篮球规则第11条 30秒钟计时员的职责
第四章 队员、替补队员和教练员
篮球规则第12条 球队
篮球规则第13条 队员和替补队员
篮球规则第14条 队长的职责和权力
篮球规则第15条 教练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五章 时间通则
篮球规则第16条 比赛时间
篮球规则第17条 操纵比赛计时钟
篮球规则第18条 30秒钟规则
篮球规则第19条 要登记的暂停
篮球规则第20条 队员或裁判员受伤
篮球规则第21条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第六章 比赛通则
篮球规则第22条 比赛的胜负
篮球规则第23条 比赛的开始
篮球规则第24条 球的状态
篮球规则第25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篮球规则第26条 跳球
……
第十章 一般规则篮球规则第56条 基本原则 篮球规则第57条 队员5次或6次犯规 篮球规则第58条 全队犯规--处罚规则 篮球规则第59条 特殊情况下的犯规 篮球规则第60条 罚球 篮球规则第61条 能纠正的失误
编辑本段比赛规则简介
整个“篮球规则”中提到的都是男性教练员、队员、裁判员等等,没有任何性别歧视的意思,显然,它也同样适用于女性,这样写法仅仅是为了方便起见。
第1条 定义
每场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目的是将球进入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获得球或得分。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要受下列规则的限制。
关于尺寸和器材:
第2条 球场尺寸
一、球场是一个长方形的坚实平面,无障碍物。
二、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正式比赛(见“正式比赛程序”第五节),球场尺寸为:长28米,宽15米,球场的丈量是从界线的内沿量起。
三、对于所有其它比赛,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对地区或洲的比赛,或国家联合会对所有国内的比赛,有权批准符合下列尺寸范围内的现有球场:长度减少4米,宽度减少2米,只要其变动互相成比例。
四、天花板或最低障碍物的高度至少7米。
五、球场照明要均匀,光度要充足。灯光设备的安置不得妨碍队员的视觉。
六、所有新建球场的尺寸,要与国际篮联的主要正式比赛所规定的要求一致:长28米,宽15米。
第3条 线条及其尺寸
本条款所提到的线条要:
一、用相同颜色画出;
二、宽度为0.05米(5厘米)
三、清晰可辨。
(一)界线
1、球场要用线条按第二条规定画出,并且界线距观众、广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碍物至少2米。
2、球场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
(二) 从边线的中点画一平行于端线的线叫中线;中线要向两侧边线外各延长0.15米(15厘米)。
(三)罚球线、限制区和罚球区
1、罚球线要与端线平行,它的外沿距离端线内沿5.80米;边条线长为3.60米。它的中点必须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球场示意图
2、从罚球线两端画两条线至距离端线中点各3米的地方(均从外沿量起)所构成的地面区域叫限制区。 如果在限制区内部着色,它的颜色必须与中圈内部的着色相同。
3、罚球区是限制区加上以罚球线中点为圆心,以1.80米为半径,向限制区外所画出的半圆区域。在限制区内的半圆要画成虚线。
4、罚球区两旁的位置区供队员在罚球时使用。画法如下:
(1)第一条线距离端线内沿1.75米,沿罚球区两侧边线丈量。
(2)第一位置区的宽度为0.85米(85厘米),并且与中立区域的始端相接。 区域示意图
(3)中立区域的宽度为0.40米(40厘米),并且用和其它线条相同的颜色涂实。 球场示意图
(4)第二位置区与中立区域相邻,宽度为0.85米(85厘米)。
(5)第三位置区与第二位置区相邻,宽度为0.85米(85厘米) 。
(6)所有用来画这些位置区的线条,其长度为0.10米(10厘米 ),并垂直于罚球区边线的外侧。
(四)中圈
中圈要画在球场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 如果在中圈内部着色,它的颜色必须与限制区内部的着色相同。
(五)3分投篮区
某队的3分投篮区是指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限制出的区域之外的整个球场地区。
这些条件包括:
1、分别距边线1.25米,从端线引出两条平行线;
2、半径为6.75米(量至圆弧外沿)的圆弧(半圆)与两平行线相交; 球场示意图
3、该圆弧的圆心要在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上。圆心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注:假如球场宽度少于15米,圆弧仍按上述6.75米半径画出。
(六)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要按下述条件画出:
1、在记录台和球队席同侧的场外(见“球场尺寸”图 球场示意图);
2、每个区域分别由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至少2米长的线,和另一条离中线5米且垂直于边线并至少长2米的线所限定。
注解
一、比赛期间,仅允许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最多5名有特定职务的随队人员(如:领队、医生、按摩员、统计员、译员等)坐在球队席区域内。 其他人员不得坐在球队席5米的范围内。
二、随队人员享有权利,也负有责任。因此,他的行为在裁判员的管辖之下。
三、如情况需要,主裁判员可以减少在球队席区域内的随队人员数。
第4条 器材
一、篮板
1、两场篮板要用适宜的透明材料制成,它们是整块的,具有与0.03米(3厘米)厚的硬木篮板相同的坚硬度。 它们也可用0.03米(3厘米)厚、漆成白色的硬木板制成。
2、篮板的尺寸是:横宽1.80米,竖高1.05米,下沿距地面 2.90米。
3、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对地区或洲的比赛,或国家联合会对所有国内的比赛,也有权批准横宽1.80米,竖高 1.20米,下沿距地面2.75米的篮板尺寸。
4、篮板的前面要平整,并且:
(1)所有的线条画法如下:
a、如果篮板是透明的,用白色;
b、若不透明,用黑色;
c、宽度为0.05米(5厘米)
(2)篮板边洞要按上述(1)款用线条勾画出。
(3)在每块篮板的篮圈后面要按如下要求画出长方形:
a、外沿尺寸为:横宽0.59米(59厘米),竖高0.45米(45厘米 )
b、长方形底边的上沿要与圈顶水平面齐平。
5、篮板要按如下要求牢固地安置:
(1)安置在球场的两端,与地面垂直,与端线平行;
(2)它们的中心要垂直地落在球场上,距离端线内沿中点1. 20米的地方;
(3)篮板的支柱要距离端线外沿至少2米,为了使比赛队员看得清楚,其颜色要鲜明,并与端线后面的背景有明显的区别。
6、两块篮板上的包扎物要符合如下要求:
(1)对篮板的底部和边沿,包扎物要覆盖其底面和侧面,侧面包扎物距篮板底部最低为0.35米(35厘米); (2)篮板底洞包扎物的最小厚度为0.05米(5厘米);
(3)篮板前、后面距底部最低0.02米(2厘米)处要覆盖,包扎物的最小厚度为0.02米(2厘米)。
7、篮板支架要作如下包扎:
(1)在篮板背后,高度低于2.75米的任何篮板支架,要在其下表面包扎,直到距篮板正面1.20米处。包扎物的最小厚度为0.05米(5厘米),并且其密度与篮板包扎物的密度相同;
(2)所有可移动的篮板,在面向球场的基座表面必须要全面地钆扎,包扎的最低高度为2.15米。包扎物的最小厚度为0.15米(15厘米)
二、球篮 球篮包括篮圈和篮网。
1、篮圈要按如下要求制作:
(1)实心铁条,内径为0.45米(45厘米),漆成橙色;
(2)圈条的直径最小为0.017米(17毫米),最大为0.020米(2 0毫米),圈的下沿设有小环或类似的东西,以便悬挂篮网;
(3)它们要牢固地安装在篮板上(见下面注),篮圈顶面要成水平,离地板3.05米,与篮板两垂直边的距离相等;注:我们建议:最好把篮圈安装在篮板的结构架上,这样,篮圈上所受的力就不会直接作用到篮板上。
(4)篮板面距篮圈内沿的最近点是0.15米(15厘米);
(5)可以使用抗压篮圈。它们要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a、它们要具有与那些不可活动的篮圈完全相同的反弹特性。定压装置要保证这些特性,并保护篮圈和篮板。篮圈的设计及制造可保证队员的安全;
b、具有定力锁定器的那些篮圈,在离篮圈最远点圈顶上施加静荷载未到105千克时,定压装置绝不能松动;
c、当定压装置打开时,篮圈向下转动,与原来水平位置的夹角不得超过30度;
d、当定压装置打开并不再施载后,篮圈要自运返回到原来位置。
2、篮网用白色的细绳结成,悬挂在篮圈上;它的结构要能够使球穿过球篮时有暂时的停顿。网长不短于0.40米(40厘米),不长于0.45米(45厘米) 。
三、球的材料、尺寸和重量
1、球是圆形的,为认可的暗橙色;
2、外壳用皮、橡胶胶或合成物质制成;
3、圆周不得大于0.790米(79厘米),不得小于0.780米(78厘米);
4、重量不得少于567克,不得多于650克;
5、充气后,使球从1.80米的高度(从球的底部量起)落到球场的地面上,反弹起来的高度不得低于1.20米,也不得高于1.4 0米(从球的顶部量起);
6、球面的接缝或槽的宽度不得超过0.00635米(6.35毫米)。
7、主队至少要准备两个用过的、符合上述规格的球。主裁判员是确定球是否合乎标准的唯一鉴定人。
如果上述球经鉴定不适宜作为比赛用球,他可以选择客队提供的球,也可以从两队作赛前准备活动使用的球员进行选择。
四、专用器材 主队要提供下列专用器材供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使用:
1、比赛计时钟和计秒表
(1)提供比赛计时钟和计秒表各一块供计时员使用。
(2)比赛计时钟为比赛的每个阶段计时和在比赛的每个阶段的间隔时使用,并且放置在让赛场上每一个人都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3)计秒表用来为暂停时间计时。
(4)如果主比赛计时钟旋转在比赛场地中央的上方,那么在比赛场地每端的地面上要各设一个同步的副钟。每一个同步的副钟要既能指示得分,又能指示剩余的比赛时间。这些同步的副钟必须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
2.30 秒钟装置
(1)该装置由30秒钟计时员操纵,用于管理30秒钟规则;
(2)该装置是自动的、倒计数型,并且是用秒来指示时间;
(3)该装置要具有这样的功能:
a、当任一队都不控制球时,装置上没有显示;
b、当宣判球出界并且不需30秒钟装置复位时,该装置能接着从停住的时间处继续计时。
3、信号 按规则要求至少要提供两种互相独立的信号器材,它们能发出显然不同并且是非常响亮的声响;
(1)一种是计时员信号(每节和每半时终了时自动发出声响) ,记录员信号是同一种信号(仅在死球期间,就请求暂停、替换等事项,由记录员操纵发出声响来引起裁判员的注意);
(2)一种是30秒钟计时员信号(30秒钟周期结束时自动发出声响)。
4、记录板 记录板要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包括观众)都能看清楚。
5、记录表 记录表要由国际篮球联合会批准,并由记录员在比赛开始前和比赛中按规则规定进行填写。
6、队员犯规次数标志牌 这些由记录员处置的标志牌要符合下列要求:
(1)标志牌为白色,牌上数字的最小尽寸是:长0.20米(20厘米),宽0.10米(10厘米);
(2)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5数字的标志牌,1至4的数字为黑色,5为红色;
(3)对于4 X12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6数字的标志牌, 1至5的数字为黑色,6为红色。
7、全队犯规标志 要按下列要求为记录员准备两个全队犯规标志:
(1)它们是红色的;
(2)宽0.20米(20厘米),高0.35米(35厘米),最好呈三角形,当它们放在记录台上时,要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
注:可以用电子的或灯光装置,但它们要符合上述要求。
8、全队犯规指示器 是指明全队犯规次数的适宜装置。
该装置要停在全队犯规的次数上(对2 X 20分钟的比赛为8次;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为5次),表明某队已达到了受处罚的状态 (第五十八)。
五、对于在国际篮联的正式比赛中使用的器材,见“正式比赛程序”第五节。
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5条 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
一、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各一名,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24秒钟计时员各一名为其助理。
二、也可以有一名技术代表到场。技术代表在比赛中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三、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要按照规则和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确定的国际篮联对规则的官方解释来指导比赛。
四、要特别强调:担任一场比赛的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不得与比赛双方的组织有任何方式的联系。
五、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或技术代表都无权同意改变规则。
六、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服装是:
1、灰色上衣;
2、黑色长裤;
3、黑色篮球鞋和黑色袜子。
第6条 主裁判员的权力
一、主裁判员要检查和批准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二、他要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并确认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
三、他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物品(见第十三条第六款);
四、他要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比赛;
五、如遇裁判员对球中篮是否有效的意见不同时,他要作出最终的决定。
六、当情况需要时,他有权停止比赛。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他也有权判定该队弃权;
七、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终了,或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要仔细地审查记录表和核定比分,并确定剩余的比赛时间;
八、在与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的任何商议后,他总要做出最终的决定;
九、主裁判员有权决定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
第7条 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
二、他们须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即开始行使权力。比赛结束时,经主裁判员批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了裁判员和比赛的联系。
三、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犯规的罚则要按适当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如果在比赛时间终了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的期间,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保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负责的部门要予以适当而严肃的处理。
五、任一裁判员无权取消或质问另一名裁判员在本规则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宣判。
注解 在比赛的结尾,如果对比赛时间的确切终止有疑问(例如:计时员违例、争球或犯规后未停止比赛计时钟),裁判员要:
一、在下列时候立即互相商量,以确定比赛剩余的确切时间:
1、当投篮球离手时;
2、发生违例、争球或犯规时。
二、如果有进一步磋商的必要,主裁判员要向地场的技术代表征求意见,并听取记录台人员的陈述。 主裁判员要作出最终决定。
三、如果在下半时,或决胜期结束的同时或在此前发生犯规,而完成罚球后需要有决胜期,那么,结束比赛时间的信号发出后至完成罚球前发生的所有犯规,要看作是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的犯规,按适当的条款处罚。
四、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要立即将该事件报告专管的部门。
第8条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定义
违犯:任何由队员或教练员构成的犯规或违例。
一、发生违例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按“裁判员手册”上所确定的手势要求依次完成手势;
3、然后遵照规则第三十一条判给对方队员掷界外球。
二、发生侵入犯规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他要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 如果裁判员要求,则犯规队员需要按要求举起手来以示队认;
3、然后,裁判员要按“裁判员手册”中确定的报告犯规的程序向记录台报告;
4、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技术犯规或双方犯规,裁判员要立即做出该犯规类型的适当手势。
注解
一、在罚球或投篮成功后,裁判员不要鸣哨。
二、每次宣判犯规或跳球后,裁判员总是要交换他们的场上位置。
三、在所有的国际比赛中,如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必须使用英语处理。
第9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一、
1、记录员要登记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和所有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 在发现提交的上场队员名单、替补队员或队员号码有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后,要尽快通知就近的裁判员;
2、他要记录两队的累积分数;记录投篮和罚球得分;
3、他要记录每一个队员的侵入犯规和技术犯规次数,当宣判了任一队员第5次犯规(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或第6次犯规(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同样,他要记录每一位教练员的技术犯规,并且当该教练员按照第五十三条罚则第二款必须离开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4、他要记录每队请求的暂停次数,当在每半时已登记了某队第二次暂停(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或第三次暂停(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他要通过裁判员通知该队教练员;
5、当计时员指示暂停时间已达50秒时,记录员要发生信号通知裁判员;
6、他要出示每个队员犯规的次数。每当队员犯规时,他要举起与该队员犯规次数相一致的标志牌,并要让双方教练员可见;
7、他要按下述做法使用全队犯规标志:
(1)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某队半时中第7镒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标志;
(2)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 某队一节中第4次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规标志;
8、他要按第三十二条实施替换;
9、记录员的信号既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或比赛,也不能使球成死球。 他要注意:只有在死球和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在球再镒进入比赛状态之前才能发出信号。
二、助理记录员要操纵记录板。他的职责不得妨碍其他记录台人员的职责,或与其相冲突。
第10条 计时员的职责
一、计时员要按本规则规定掌握比赛时间的运行和停止的时间;
二、计时员要注意每半时开始的时间,并在比赛开始前3分多钟时通知主裁判员,以便主裁判员可以通知或通过其它途径通知球队;
三、每次暂停,计时员要开动计秒表,并且在暂停时间已达50秒钟时通知记录员发出信号;
四、计时员要用非常响亮的信号表示每半时或决胜期的时间终了;
五、如果计时员的信号失灵或未被听到,计时员要用他可动用的一切可能的办法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六、计时员的信号使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
第11条 30秒钟计时员的职责
30秒钟计时员要按本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操纵30秒钟装置(计时钟)。
关于参赛队员和教练员
第12条 球队
每个队要按下列要求组成:
一、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不超过10名合格参赛的球员;
二、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或竞赛中一个队超过3场比赛时,不超过12名合格参赛的球员;
三、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配备一名助理教练员;
四、其中一名合格参赛的球员是队长。
第13条 队员和替补队员
一、比赛进行时,每队要有5名队员上场,并可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替换。
二、球队的球员在场上时为队员,他有权参加比赛。在场下则为替补队员。
三、当裁判员招呼某替补队员进场时,他即成为队员;当裁判员招呼那名队员的替换者进场时,该队员即成为替补队员。
四、队员的服装要按下列要求配备:
1、前后是相同单一颜色的背心(不允许有条纹的背心)。
(1)两侧允许镶边;
(2)镶边要竖直地集中在腋窝下方,每侧的镶边最宽为0.03米(3厘米),两侧镶边的总宽为0.06米(6 厘米);
(3)背心领口或开袖处的装饰边不超过0.03米(3厘米)宽。 在比赛中,男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短裤内。
2、圆领衫可以穿在背心里面,但要与背心相同的单一颜色。
3、前后是相同单一颜色的短裤,但不一定和背心的颜色相同。
(1)允许加装饰边;
(2)每侧的竖直装饰边最宽0.03米(3厘米),两侧装饰边的总宽为0.06米(6厘米);
(3)裤腿口的装饰边不超过0.03米(3厘米)宽。
4、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但要与短裤相同的单一颜色。
五、每个队员背心前后的号码须是清晰的、单色的,并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号 码要醒目,并且:
1、后背的号码至少高0.20米(20厘米);
2、前胸的号码至少高0.10米(10厘米);
3、号码的宽度不得少于0.02米(2厘米);
4、球队要使用0至99的号码(NBA惯例);
5、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注: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员改变他的号码,他要向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报告这一改变。
六、主裁判员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1、下列装备不允许:
(1)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防护装备:它们的整体或其支架部分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用软的包扎也不行。
(2)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装备。
(3)头饰和珠宝饰物。
2、下列装备许可:
(1)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包扎,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
(2)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3)断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也可以。
(4)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的眼镜。
(5)最宽为0.05米(5厘米),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的棉毛织品、软塑料或橡皮制成的头带。
七、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篮球比赛要求。任何用来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力,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八、在这些规则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的装备必须首先要得到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的同意。
注解
一、本条中关于合格参赛的球员服装号码的尺寸、颜色和位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并易为裁判员和记录员辨认。
二、背心上允许的广告不得干扰前后号码的可见性。背心上号码的尺寸无论如何不得缩小。
三、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服装,一套浅色(最好白色),一套深色。
四、对所有的比赛:
1、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要穿浅色服装(最好白色);
2、秩序册中队名在后的队(客队)要穿深色服装;
3、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服装颜色。
五、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比赛,同队的队员要:
1、穿着一致的单一色或多色的鞋;
2、穿着一致的单一色或多色的袜子。
第14条 队长的职责和权力
一、必要时,队长是他的球队在场上的代表。他可以为获得必要的情况向裁判员提出请求。这样做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时。
二、队长因任一正当原因离开球场,要把他不在场期间代理队长职务的队员通知主裁判员。
第15条 教练员的职责和权力
一、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双方教练员要将包括参赛球员姓名、号码,以及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书面名单送交记录员。
二、至少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教练员要确认该队已登记的球员姓名、号码和教练员姓名的名单,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同时指明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队教练员要首先办理此事。
三、只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提出暂停请求。
四、当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想要替换队员时,该替补队员必须向记录员报告请求替换,并必须立即做好上场比赛的准备。
五、如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教练员如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其职责,要由助理教练员代理。
六、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而在记录表上又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也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如队长因任何正当的原因必须离场,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因被取消比赛资格而必须离场,或因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则代替他担任队长的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七、比赛中,仅允许在记录表上登记姓名的教练员站立着。
注解
一、教练员已指定了某队员在开始比赛时上场,如果该队员受伤,只要主裁判员确认受伤是真实的,可以被替换。
二、迟到的替补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只要在比赛前教练员向记录员提交的球员名单中已包括了他们。
三、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是该队在比赛中唯一可与记录台人员联系的代表。他可以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球成死球期间进行联系,必要时可询问有关比分、时间、记录板或犯规次数等事宜。 他与记录台人员接触的任何时候都必须是态度和蔼和有礼貌。他绝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关于比赛时间
第16条 比赛时间
比赛可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