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驾考吗?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驾考,其中包括C1科目二难度提升、C2和C5取消半坡起步、取消增驾实习期等。
新交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驾考,新规提出要充分考虑驾考学员个性化需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避免重复培训,不增加学员的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新交规实施驾考其中包括C1科目二难度提升、C2和C5取消半坡起步、取消增驾实习期等。
C1科目二难度提升: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驾考,对驾考的影响是科目一和科目四驾考考题量增加、C1科目二难度提升,原来为5项考试,今后将增加至9项。科目三新增扣分项目等。
C2、C5取消半坡起步: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驾考,C2、C5取消半坡起步。如今,自动挡汽车数量越来越多,逐渐替代手动挡汽车。驾考中的半坡起步考试是防止驾驶员半坡起步时溜车,而现在的自动挡汽车基本搭载爬坡辅助功能,所以,对于C2、C5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来说,半坡起步没有太大意义。
取消增驾实习期: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驾考,取消增驾实习期。每一种驾驶证都对应不同的驾驶车型,当我们初次领证的时候,每一个驾驶证都有一年实习期,而当我们对驾驶证增驾之后,不再有实习期,比如C2增驾C1、C1增驾B1等等。
2022年4月1日新交规发生了哪些变化
2022年4月1日,有6项新的交规实施,其中包括超速20%规定、临时车牌申请办理、 A级B级驾驶证异地考试、摩托车6年免检、汽车抵押手续简化、增加9分扣分项,有车的朋友们最好提前了解一下。
高速超出20%以内不扣分不罚款
一般超速10%以下不会被罚款,但超速10%以上、20%以下的将被罚款200元3分。随着道路的不断完善和车辆品质的不断升级,汽车的行驶速度也越来越快。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现在高速公路的扣分处罚标准也有所调整。如果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路段跑到144公里/小时,车主也不会被扣分。
申请临时车牌更方便
车牌对于一辆汽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在大部分汽车都需要到车管所申请临时牌照,或者付费到4S店办理。在车管所申请临时牌照的费用比较低,但是如果找4S店,费用比较高,而且有些4S店不提供代理业务。4月1日后,将全面推广4S店办理临时牌照业务。
A级B级驾驶证异地考试
A级驾驶证和B级驾驶证是国内等级比较高的两种驾驶证,它们的含金量比C级驾照高很多,考试的要求也非常复杂。以前A级、B级驾照不能异地申领,要开始也只能会原始地。但现在A级驾照和B级驾照迎来了好消息,新规实施之后,申请A级驾照和B级驾照的车主也可以在异地考试了。
摩托车6年免检
在“禁摩令”逐渐放宽的当下,摩托车也迎来了很多利好政策。新规实施后,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城市直接检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还可以享受6年免检的福利。
汽车抵押手续简化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电子时代,很多东西都可以用电子版来替代。以前贷款买车,大家需要提供很多纸质的文件。不过从2022年4月1日以后,贷款买车的时候,车主只要提供电子化的证件或者文件就可以办理贷款了。买车手续简化,也给大家节省了时间。
增加9分扣分项
在交通法规中有很多一次扣12分的违章项目,车主对于这些违章苦不堪言。为了减轻大家开车的压力,公安部门对扣分项目进行了调整,有6项原本需要扣12分的项目改为了扣9分,其中包括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疲劳驾驶、遮挡车牌等。
2022年4月1日新交规细则,新交规扣分标准
; 据相关渠道了解,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交通违法记分制度,这一新交规将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新交规中主要是优化调整了记分分值。主要是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力度前提下,降低了一部分交通违法记分的分值,同时也删除了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要求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
在新交规的修改细则中,主要针对以往频繁出现的一些不合理或者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更加严谨的修改。此外最主要的就是在扣分上,降低了扣分要求,扣分规则也从原来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了12分、9分、6分、3分、1分,新交规中增加了扣9分,删减了扣2分。与原来的交通法规对比来看,2022年的记分交通违法共有50项,其中扣12分的有7项,扣9分7项,扣6分11项,扣3分15项、扣1分10项。
下面是新交规的扣分标准:
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9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6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7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9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3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9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10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1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4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通过上文对新交规的记分值调整的介绍,想必大家对于新交规的扣分要求都有所了解了。其实针对这次改革,最让大家欢喜的莫过于对超速现象的规则变化了,改革后不仅仅超速会被处罚,就连龟速行车也有了处罚,这在一定情况下也能提高行驶的安全性。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替人扣分,4月1号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 在道路上电子眼越来越多了,开车不规范就会被开罚单,因此驾照的每一分变得尤为珍贵。那么新交规中替人扣分会怎样?
面对替人扣分这样的情况,交管部门加强了对买卖分的处罚。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这其中,就新增了一项记12分的违章处罚,就是“替人销分”。
目前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的第八条 :要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那么一次记12分,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
4月1号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2022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的、还在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扣分做了新的调整:
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有7项记12分,还有其他7项记9分,其中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其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减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想了解具体的扣分规定,请点击_2022年4月1日新交规细则,新交规扣分标准!
以上就是扣分的新规定,不管如何大家要谨记新的交通规则,不要以营利为目的帮别人消分这是违法行为哦。
新交规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吗?新交规扣分标准
; 按照公安部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新交规确实会在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据了解,扣分类型会由以往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新规中违法、违章行为共有50项,其中扣12分的有7项,扣9分7项,扣6分11项,扣3分15项、扣1分10项。
扣12分情形: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扣9分情形: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4、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7、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扣6分情形: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7、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9、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扣3分情形: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9、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10、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1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4、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扣1分情形: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新交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发挥交通违法记分教育引导作用,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促进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一是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二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