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超载超限新规
2022年最新超载超限新规如下: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车辆超载怎么处罚,超限超载新规定2022
; 车辆超载怎么处罚?超载不仅会威胁到道路安全,还是对自己对他人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下面就给大家说说超限超载的新规定及相关的处罚措施。
超载怎么处罚——货车超载
罚款标准:
1、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扣分标准:
2022年4月1日实施新交规后的扣分标准
1、货车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货车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3分。
扣分旧规定对比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超载超限货车禁止上收费公路:
过去货车上收费公路采用的是计重收费,多载多缴费,少载少缴费,但是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治理超限运输,只是变相将超限运输行为合法化。
不过,喜欢“超限运输”的司机好日子到头了。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收费公路将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实行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部分地区已经提前开始实行)
超载怎么处罚——客车超载
罚款标准: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扣分标准:
【2022年4月1日实施新交规后的扣分标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9分;
3、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一次扣6分;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一次扣3分。
5、注意事项:以上几种情况,经处罚后屡教不改者,相关部门将会直接处罚负责汽车的主管人员(2000元-5000元)罚款。
扣分旧规定对比
1、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大于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大于核定人数但未达20%的,或者其他载客汽车载人大于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超载怎么处罚——私家车超载
【2022年4月1日实施新交规后的扣分标准】
1、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2、也就是说,一辆普通的5座轿车,如果超载一人,便达到超载20%的标准,就会面临一次性扣6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旧规定对比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_)、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
2、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100元,记6分。
说到超载,不得不想起之前看到的一个笑话,这里分享给大家:印度某地的公路上发生了两辆自行车相互碰撞的事故,事件导致了22人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印度的超载是出了名的,人称开挂的印度阿三。
看印度超载,很多人都是抱着看笑话的态度,但在这些超载的背后,是每小时15人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一年在交通事故当中死亡的印度人就有超过13万。还要知道的是,印度国内汽车保有量是世界总量的1%。简直就是用世界上最低的汽车保有量,创造世界上最高的死亡率。
此时,想必很多小伙伴都想知道中国如何。我国拥有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2017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10万。虽然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主要原因并非超载,只是一但超载的车发生交通事故,用电竞的术语来说这就是在送人头啊。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202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及相关违法行为实施治理(以下简称治超),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治超工作应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超工作。
交通运输、公安、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治超工作机制,落实治超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治超工作经费,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治超工作实施目标任务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保障治超工作的有效进行。第六条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通行管理第七条 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除运输重型不可解体物品确需超限超载行驶公路的货运车辆外,公路管理机构不得为其他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许可证件。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保障公路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提高行政效率。第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治超检测站和超限检测点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施治理。
公路治超检测站可以按照交通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在站前设置货运车辆检测通道,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引导设施和电子抓拍系统设备。
货运车辆应当按照引导设施的提示进入公路治超检测站接受超限超载检测。第九条 治超执法人员在进行治超工作时,可以按照交通安全有关技术标准设置车辆缓冲带、路障装置,保障治超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十条 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应当经称重检测后方可认定。货运车辆驾驶员拒绝称重检测或者车货总重超过称重设备标定限值等无法用称重设备检测的,可以采用量方测算的方法认定。第十一条 治超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货运车辆涉嫌超限超载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驶并引导到公路治超检测站或者超限检测点进行检测。
称重检测结果与当事人之前接受处罚后的法律文书记载的卸载后的车货总重不一致,且超过认定标准的,可视为二次货物拼装。第十二条 治超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应当根据公路管理法律的规定,责令违法责任人自行卸载。未接受卸载处理的,车辆不得驶离。第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查获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查处。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的管养单位或者部门,可以在农村公路的重要出入口以及节点位置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县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五条 收费高速公路入口应当按照规定逐步设置检测设备,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不得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其他收费公路实行计重收费的,利用检测设备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时,有权拒绝其通行。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阻扰、拒绝治超执法人员实施超限超载检查,不得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设施、威胁治超执法人员。
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有关公路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第十七条 治超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而上路从事治超执法工作;
(二)只罚款、收费,不实施卸载,放行车辆;
(三)将罚款、收费据为己有;
(四)发现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予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治超执法人员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按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