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dutiable value)是指海关规定的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时使用的价格。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以进口货物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审核确定的货物售与国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作为完税价格。在计算完税价格时,进出口公司则以银行帐单或者明细单、发票所列价格为依据;其他机关、单位均以有关票证上所列价格与银行帐单、发票相符,作为依据。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指的是以出口商将货物运至出口港装货以前所有的费用作为计价基础的价格,也就是FOB价格。但只有当进出口商申报的价格被海关接受后才能成为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原则
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4、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分类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构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
以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包括为了在境内制造、使用、出版或者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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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 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通常完税价格就是发票上标明的成交价格。
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按照最新的海关税率表,钱包和钥匙包的完税价格是100元,税率是10%,因此每个钱包或钥匙包征收10元的税。若钱包价格高于200元或者低于50元,税费重新计算。
比如,相机镜头完税价格2000,税率10%,按完税价格计算的话会收取200元税。如果你买了一个镜头,价格为2800元,那么按规定,将收取200元关税。如果你买的镜头为600元,低于完税价格1/2,正常情况下,清关时要按照实际价格征税,为60元,但海关也有可能会按照完税价格计算,即征收200元关税。此时,买家可凭借网购的订单截图提起申诉,以减少税费。如果你购买的镜头金额高于6000元,将按实际价格征税10%为600元。
拓展资料
一、关税有关法规规定: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实际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的价格。具体完税价格规定如下:
1、以到岸价格为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税法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未能按上面规定确定完税价格的,应当以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正常运输、储存、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2、由进口货物海关确定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照以下顺序,确定完税价格:
以该项进口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货物的成交确定为完税价格。
以该项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该类似货物,是指具有类似原理和结构、类似特性、类似组成材料,并有同样的使用价值,而且在功能上与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什么是完税价格?个人邮寄物品的完税价格是如何审定的?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在计征关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
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二)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法律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及2012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