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非执政党和非国家机关对行政活动的监督。社会监督是凭借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凭借国家权力或政治权力。
政协、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新闻机构及其公民个人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构成了社会监督。
试述社会监督具有哪些功能
社会监督的功能是指社会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生活进行的监控和督察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政治功效和价值。一般来讲,社会监督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功能:
(1)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社会监督是遏制政治生活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效手段。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其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使用,产生的危害则是相当严重的,腐败会扰乱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政府的管理效能,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影响政府的权威,直至危害社会的稳定以及政权的更迭。而社会监督是一种针对公共权力主体的无所不在的、严密的监控机制,这种机制使得权力主体的用权行为完全处于一种透明化的状态之下,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和机会,从而体现了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严格的社会监督,能有力地促使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用权。社会监督不仅具有外在的对权力主体在支配权力过程中各种行为的约束功能,而且还能通过把权力与责任联系在一起,建立起权力主体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权力主体必须承担行使权力的后果与责任,这样也促使了权力主体审慎地运用权力;
(2)社会监督的矫正功能。对权力主体的防范不可能天衣无缝,对其的约束也难以保证每一次权力运用都得当。但是社会监督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够对不当或越轨的权力行为予以及时的矫正和补救。另外,通过社会监督还可以及时发现国家在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缺陷,逐步完善整个政治体制的建构;
(3)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由于社会监督对滥用权力的行为及其责任者有要求国家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的权力,由此体现了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当出现政治决策失误,决策执行过程中失职,或由于工作中的官僚主义等导致不良的后果时,社会公众有权要求追究发生事故的权力部门或公职人员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利于吸取教训,以儆效尤;(4)社会监督的保健功能。社会监督的功能不仅在于它对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出现的弊病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的治疗,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监督,可以为民主政治的建康发展起到保健的作用。社会监督是推动一国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在一定意义上,一个社会的政治民主水平是与社会监督水平成正比的。社会监督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有助于民主政治建设;
(5)社会监督的教育功能。社会监督不仅能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监督者也是一种极好的民主教育和训练,通过参与监督,可以提高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素质。通过社会监督可以使社会公众的种种意见、批评和不满宣泄出来并要求执政者感知到和做出相应反应,真正体验到宪法所规定的自由民主权利,从而进一步激发公民意识和积极参政热情,也有助于实现政治认同。随着社会监督的有效实现,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政治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普遍提高,进而也必然提高自己的行为能力。随着公民监督行为能力的增强,他们也就更愿意参与政治,使自己的监督更有效、更有力度。
社会监督的定义
社会监督,一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二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信访、申诉等。
在我国,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公民监督
公民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
(2)社会团体监督
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
(3)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监督具有哪些典型特征?
1、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社会监督具有标志性。社会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完善程序,与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正比,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
3、社会监督具有启动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引发和启动国家监督机制的运行,导致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社会监督途径
1、社会团体监督
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加强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沟通与协调,依法维护和落实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和权益。
2、舆论监督
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反馈机制。
对新闻媒体有关的批评性报道,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2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政治学原理论述题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
1、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
2、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
3、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一般来讲是各种政治社团)、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管束其权力的运行;
4、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5、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约束其权力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