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好、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党的基本组织原则是什么?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最早由列宁提出,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扩展资料:民主集中制与党内民主的区别: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主集中制反映的是党内组织运作中民主与集中相统一的关系,属于组织原则;党内民主反映的是党内权力主体与权力授受关系,属于政治原则。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体现,但它并不包含党内民主的全部内容。当然,二者也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
民主集中制以党内民主为基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决定着民主集中制的发展程度;离开了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就会失去组织制度的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资料拓展: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什么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具体的内容如下: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扩展资料民主集中制的注意事项
1.发扬民主。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切实防范唯我独尊、刚愎自用、我行我素、个人专权等行为。
2.善于集中。在班子中要起表率作用,集体讨论问题善于统领全局、把关定向,善于集中集体智慧,特别是要把班子成员正确意见集中好、分歧意见统一好、否定意见说服好,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
3.敢于担责。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严格按法律、制度、规定办事,不计较个人得失,面对艰难险阻敢于碰硬、敢作敢为。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扩展资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一.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突破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民主基础上的决策。
二.把贯彻面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凝聚剂,制定凝聚人心的目标,形成共谋发展的合力。
三.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润滑剂,化解矛盾,减少内耗,增强活力,使决策能够顺利形成、顺利实施、顺利推进。
什么是党的组织原则?
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198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④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⑤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