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凫雁以秕》作者是刘向。刘向原名更生,字子政。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叙事简约,理论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全文翻译:
邹穆公有命令:“喂鸭喂鹅一定要用秕子,不能用谷米!”因此,国家粮仓里如果没有秕子时,就用谷子去和老百姓相交换,用两石谷子才换得一石秕子。官员认为这是浪费,请求用谷子喂养。
穆公答道:“去吧,这不是你能了解的`道理!那些百姓赶着喂饱的牛下地耕作顶着烈日蒸烤除草施肥,勤劳而不躲懒,这样辛苦,难道是为鸟兽吗?谷米是人上等的粮食,为什么拿来养鸟呢?而且你只知眼前的小利益,不知长远打算。周人的谚语说:‘粮仓里装粮食的口袋漏了,粮食还是贮藏在粮仓里。’这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人君是老百姓的父母,把国家粮仓中的粮食转存到老百姓那里,这还不是我的粮食吗?鸟如果吃了邹国的秕子,就不损害邹国的粮食呀。粮食藏在公仓里和藏在民间,对于我有什么两样的呢?”邹国的老百姓听到邹穆公这段话,都知道私藏跟公积是一个整体了。
全文内容·:
邹穆公有令:食凫雁必以秕,无得以粟。于是仓无秕而求易于民,二石粟而得一石秕。吏以为费,请以粟食之。
穆公曰:“去,非汝所知也!夫百姓饱牛而耕,暴背而耘,勤而不惰者岂为鸟兽哉?粟米,人之上食,奈何其以养鸟?且尔知小计,不知大会。周谚曰:‘囊漏贮中。’而独不闻欤?夫君者,民之父母。取仓粟移之于民,此非吾之粟乎?鸟苟食邹之秕,不害邹之粟也。粟之在仓与在民于我何择?”邹民闻之,皆知其私积之与公家为一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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