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文章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李星华(1911—1979),女,河北乐亭人。现代作家。16岁时即和父亲李大钊一同被捕入狱。出狱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起,开始作党的地下工作,曾多次参加反帝爱国游行,经常为营救被捕同志而奔走。1933年,按中共地下组织之指示开展活动,将李大钊烈士的安葬仪式变成群众性的、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抗日战争爆发后,奔赴延安。此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和民间文学创作。著有《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白族民间故事传说集》等书。
这是一篇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但与《狼牙山五壮士》等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比起来,《十六年前的回忆》是篇回忆录,却不像一般的回忆录,所表现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更全面、更逼真,在具文学性的同时,更具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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