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
(1)面试:2018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
(2)笔试:2018年3月30日下午14:30-17:30
2.复试地点:崇鋈楼四层智慧教室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总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3)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时需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总分50分)。
①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②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③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或方向)的专业课笔试内容必须最少涵盖两门专业课程,涵盖的所有专业课程须闭卷考试,总分为150分。
④在专业课笔试考核中,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能力考核,此项考核成绩计入笔试成绩之内。
⑤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⑦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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