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支持和鼓励业内知名专家担任主讲教师,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担任课程负责人,逐步形成一支包括教学、研究、设计及技术人员等组成的,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课程建设团队。
2、重视课程设计,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要以执业药师为中心,开发学习资源,探索网络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体现学习型社会的新要求。
3、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负责确认参加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信息,中国药师协会负责汇总参加全国示范性网络培训的学分信息,并分别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怎么补
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执业药师每年应当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5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由中国药师协会备案的施教机构负责学分授予。
执业药师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获取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制,实行电子化管理。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形式、考核结果、学分数、施教机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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