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限号时间表
2022北京限号时间表如下: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从4月6日开始,工作日小客车限行尾号轮换,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假期后首个工作日4月6日(周三)限行尾号5和0。
注意事项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
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2022年4月最新限号时间北京
2022年4月北京最新限号时间是7时至20时,北京限号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在北京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如果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在北京,外地车除了按尾号轮换限行之外,工作日早高峰7点到9点,晚高峰16点到20点也禁止驶入限行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机关单位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北京车辆限行
2022年4月北京车辆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07:00-20:00。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限行措施的管控。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北京如何限号
北京限号规定如下:
1、限行时间。
公务用车: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其他机动车:工作日7时至20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其他机动车: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3、限行规则。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北京车限号时间表2022年4月
2022年4月限号时间表是每天的7时到20时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北京hi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以下机动车不受北京限号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