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招生是特指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专项计划工作。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简称贫困地区)。
报名条件: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户籍在贫困县(区);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
考生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区)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其中学籍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户籍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地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资格审核的责任落到实处。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取得高中三年学籍的中学名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当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县(区)招办于6月1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市招办于6月18日前报省招办备案。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自网络投稿,仅供学习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抄袭侵权/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762202553@qq.com反馈,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