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特别理解大家的心情,我一开始对刘鑫是极为愤怒的,后来看完后,不是愤怒,而是觉得人性的恶,如此赤裸裸。
最关键的就是刘鑫第一次报警记录和邻居证言,另外附带陈世峰的供述,这三个人,几乎还原了当时的案发情况。
为什么?
一、刘鑫报警是精神高度紧张的,这个时候人很难说谎。
二、邻居是中立的,不偏不倚。
三、凶手陈世峰视角,也可以得出线索。
我结合这些内容,个人对案发的还原描述如下:
夜里十二点刚过不久,刘鑫和江歌一起回到了家。
一、刘鑫先进房间,江歌在后面。
二、早已埋伏的陈世峰出现,从背后拍了在外面的江歌的肩膀,江歌受到惊吓(半夜有人拍肩膀,而且江歌本来就是处于高度恐惧的精神状态,对参与刘鑫与陈世峰之间纠葛,陈世峰时不时威胁的恐惧,以及身在异国他乡的不安全感),门外通道又细又窄,本能开始逃跑,陈世峰在后面追,被追到时候(很可能就是门口),陈世峰追上来,江歌感到绝望,发出凄厉的一声尖叫,但是陈世峰很快捂住了江歌的嘴(这是为什么邻居听到两个人的脚步声,还有一声凄厉尖叫,像是猫被扼住了脖子那种……)陈世峰行凶,他同样是恐惧和紧张的,他捂住江歌,就是怕她喊出来,惊动了其他人。
三、此时刘鑫也听到了尖叫,她知道江歌没进来,同时,恐惧中的她,本能反应是陈世峰来了。人的第一本能是来不及思考的,就是要开门看情况,此时刘鑫开门时候,恰好遇到猛力抵门(这个时间刚好是江歌被陈世峰抵在门口的时候),这个时候,陈世峰也许还没对江歌下手,他的目标本来就是刘鑫(得不到就毁掉的变态心理),但是刘鑫感觉到外面的不对劲和极度反常,已经恐惧无比,她也是处于精神高压状态,遇到危险本能选择自保,再也不会开门,这边江歌拼命求救,敲门等想让刘鑫开门,但是刘鑫没有开。(其实我们可以体会一下江歌的心情,绝望,无助,恐惧……我觉得真的是无法想象……)
四、这也印证陈世峰说的,他很诧异,刘鑫竟然把门锁了。之后刘鑫去拿手机,拨通报警电话,一边拨打,估计还在门口有一些交流。
五、陈世峰还听到刘鑫说:把门锁了,别骂了。(这应该是刘鑫给陈世峰的威慑,就是我锁门了,你休想进来伤害我。快放弃!)
这与警方提供的录音内容一致,报警录音还听到类似打斗摩擦声和很惨的尖叫声。
(也就是陈世峰杀刘鑫无望,转而杀死江歌的过程,过程很快,而且有的伤口是刀重复刺入的,可以想象,江歌是被陈世峰死死抵住不能动的……)刀刺入动脉,人意识丧失也就几秒甚至瞬间。(残酷的就是死亡,时间很短,而且江歌手上只有本能的防御伤,就是手护住脖子,身上连摔伤都没有,也就是江歌根本没有与陈世峰搏斗,她一开始就被陈世峰死死控制住了,就动弹不了……死亡又发生的非常快……)
我附上庭审上公布的,刘鑫的第一次报警录音,还有邻居的证言,如下:
● 检方出示2016年11月3日凌晨报警录音。
1)11月3日零点16分刘鑫报警录音;
检方说,录音中包含惨叫的声音,但在法庭上做了声音处理,没有播放。
录音如下:
刘鑫: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这是报警电话接通,把刘鑫的话录进去了,跟陈世峰庭审供述吻合。)
警察:警视厅,110。
刘鑫:对不起!救命!
中野、中野、中野、5丁目、20号、大内公寓201,快点来!
警察:等一下,你冷静点。中野5丁目20号的多少?
刘鑫:20号,20号。
警察:20号的多少号?
刘鑫:6,6。
警察:慢点说
刘鑫:啊,啊,6丁目,6丁目,2,20号,大内公寓。
警察:你叫什么名字?
刘鑫:刘鑫。快点!我姓刘。
警察:等等,小刘,发生了什么?你冷静地说。发生了什么?
刘鑫:等一下,有人,说话(这个应该吻合邻居出来查看喊江歌的声音。)
警察:你房间的门锁了吗?门是锁着的吗?
刘鑫:是的,锁着。但我姐姐···(录音里,刘鑫承认门锁着)
警察:那就没事,你冷静点,警察已经去了
● 大内公寓203号住户Tan目击供述笔录(这是邻居证人证言)
我住在203号,和缅甸人Nan住在一起。
11月2日午夜,刚过零点,我和Nan吃夜宵。
我们听到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有人在跑,是两个人的脚步声。(吻合陈世峰追江歌。)我们还听到一声凄切的尖叫。就像猫被人掐住了脖子的声音。(吻合陈世峰追上江歌,江歌尖叫,陈世峰捂住突然她的嘴)我们公寓平常很少看到猫。我们说,如果是人怎么办。
我打开门,探头往外看。只见201号门前倒着一个女人,还有个男人蹲在女人身边,双手在女人脖子那里摸索。(这种情况,应该是江歌已经被扎伤失去意识,陈世峰在补刀)男人转过头来,我们四目相对。男人戴着白色口罩。身穿有头套的长袖衣服,衣服上没有图案,颜色比较亮,接近白色。裤子什么样不记得了。男人背着双肩包。我想,女人可能醉倒了,男人在照顾她。我探头看的时间大概有3秒,然后关门。(邻居以为是江歌喝醉了,没当回事。但是陈世峰的视角,他被发现了,要赶紧逃走。)随后听到咚咚咚快速奔跑,渐渐远去的脚步声。这时脚步声是一个人的。我知道是男的跑了。
Nan问我女的还倒着吗?Nan就开门看外面。发现女的倒了,叫她没反应。(这印证刘鑫报警时候说有人在说话这个事实)门上还有血迹。我们感到害怕。赶紧关上门,上了锁。想报警,又怕自己的日语说不明白。我们就到阳台,叫205号的日本人,说有女人倒下了,报警吧。谁知205号的人让我们报警。我们要报警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叫,说“姐姐很危险,快来!”(这个是刘鑫第二次报警的声音,二次报警录音里也有。)应该是有人报警了。后来外面就热闹起来。
六、也就是江歌的死亡时间,发生在刘鑫第一次开门受阻至刘鑫第一次报警期间。
七、也就是,如果刘鑫第一次开门受阻,第二次用力开门,而不是选择自保。
结局就是:
陈世峰放弃江歌,直接扑向刘鑫,杀了她,放过江歌。
或:陈世峰杀了刘鑫后,扑杀江歌。
又或:江歌和刘鑫能有活命机会。
但是没有假设,没有如果。
八、开庭就是一个罗生门。
陈世峰不愿意承认他杀人动机,想逃脱法律制裁。
刘鑫不愿意承认自己自私自利,因为恐惧,为了自保,没有给江歌开门的胆怯,甚至放任江歌死去不去干预的事实。
人性本来就是卑劣的。
九、所以,如今的民事审判,依旧是那句话,没有去苛责刘鑫,因为自救和恐惧,没给江歌开门。
但是惩罚她明知有危险,却怕自己被查出非法住江歌处而拒绝报警,把江歌当保护自己的工具。自私自利,毫无互助,毫无担当。
惩罚她,明知江歌母亲痛不欲生,却一家人合起来伤口撒盐,对逝者不敬,对生者不逊,践踏道德底线,造成莫大精神伤害。
分析至此,实在是对这个事件,为逝去的年轻生命感到惋惜,而对活着的不知感恩的自私之人感到不平而已。
最后,若我是江歌母亲,我也不接受刘鑫的道歉。